辦理條件
(一)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,應當提交下列材料:
1.《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》;
2.《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》復印件;
3.經營場所合法使用的有關證明;
4.負責人的身份證明;
5.委托書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證明;
6.食品安全管理制度;
7.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的食品經營設備清單
8.提供食品從業(yè)人員健康證和衛(wèi)生法規(guī)培訓證復印件;
9.申請乳制品項目的經營者,還應提交開戶行證明和書面聲明等;
10.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(初中以上學歷證明和培訓合格證明);
11.工商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。
(二)已經具有主體資格的經營者在經營項目中申請增加食品流通項目的,需提交營業(yè)執(zhí)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,不需提交《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》復印件。對營業(yè)執(zhí)照副本原件當場審驗后退回。